第37节

作者有话要说:  假如换种方式——

茵:羡崽,你可以帮我画个黑板报吗?

羡:哦,什么时候要(脸红听话

第34章

三班学生翌日来学校时, 被教室后面那幅板报震慑到了。

黑板墙上,是一片浩瀚星空图,里头穿插着小小行星和文字, 最中间有个长着翅膀的女孩, 她闭着眼仰面,身体腾空,背后翅膀如梦如幻的展开。

与其说它是一幅黑板报,不如说是艺术品。

不拘于形式的创作,风格大胆想象,一眼便震撼众人。

从教室外走进来的学生纷纷停住脚步, 惊呆凝望许久, 终于忍不住发出“哇”的一声感叹。

“卧槽, 牛逼。”

“这是林宋羡的手笔吧, 除了他我们班也没这种人才了。”

“原谅我词语贫瘠形容不出它的美丽。”

“建议今年板报都不用出了, 就永久保留这幅吧。”

田嘉嘉站在那儿看直了眼,松开挽着宋莺的手, 呆呆张大嘴,又在下一刻飞快抱住她,激动得原地蹦跳。

“啊啊啊,林宋羡也太天才了吧!!我宣布从这刻起我就是他死忠粉了。”

教室议论声喧闹,吵到快早自习,男主角终于姗姗来迟, 睡眼惺忪的出现在门口。

“大恩不言谢,您辛苦了。”田嘉嘉先站起来朝他抱拳鞠了个躬, 林宋羡脸上有一闪而过的茫然,随后反应过来,迟钝地“哦”了下。

“没关系, 本来也不是帮你。”他说得自然无比,田嘉嘉尴尬了一秒,干笑两声。

“也是、也是。”为表示自己的诚意,她发出邀请。

“对了,我和茵茵说好这周五放学去吃海鲜,你要不要一起来?感谢你们在这次黑板报中的辛苦付出。”

林宋羡只用了半分钟,就理清楚里头关键,他若有所思,“所以,她是因为你请她吃海鲜才答应帮忙的?”

田嘉嘉:“???!!!”

“不是!”她极快否认,艰难解释,“是因为我苦苦哀求,她才勉为其难答应试试,主要是我自己心里过意不去所以...”

“知道了。”林宋羡轻飘飘打断她,人已经从她面前离开。

田嘉嘉在原地咽了咽口水,惊魂未定。

林宋羡刚到教室,自习课就开始了,宋莺直到下课才找到机会,到后头又假装认真欣赏了一番黑板报,才走到他桌前,开口夸赞。

“林宋羡,你画得好好哦。”她力图让自己真诚一点,又补充了句。

“尤其是中间那个女孩子,好像天使。”

“画得本来就是天使。”林宋羡掀起眼皮瞥她,声音凉凉的。

“你见过有人长翅膀吗?”

“可是...”宋莺不服气反驳,“她长得就像人一样。”

中间那个女孩,除了背后多出来的那双翅膀,从头到脚,都和普通的少女一样。

散乱的头发,及小腿的长裙,以及,半阖眼的面容。

“因为天使总是伪装成人类的样子,混迹在普通人里面。”林宋羡身体前倾,手杵在下颚处,抬眸望她,眸子乌黑清澈。

“但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幸运,能遇到她。”

男生眼中蕴藏的东西,就像是身后的那副画一样,深邃沉郁的美丽,让人一眼掉下去,被不知名的存在吸引。

宋莺面孔怔愣,停顿沉默的间隙,又见他坐回去,嘴里不紧不慢叫着她的名字。

“宋莺啊宋莺。”

“啊?”

林宋羡极缓地挑了下眉,眼神轻睨,突然来了一句,“原来我的价值,只有一顿海鲜?”

“......不是,你听我解释...”宋莺脸一热,企图挣扎,她辩解,“就算嘉嘉不请我吃海鲜,我也会帮这个忙,总要问一下的,万一你愿意呢——”

“好的。”林宋羡点头,有了结论似的。

“原来连一顿海鲜都没有。”

“.........”宋莺被他的胡搅蛮缠堵得说不出话来,只好咬唇气恼地瞪着他。

林宋羡坐在那,朝她招了招手,“过来。”

她不甘不愿往前挪了两步,“干嘛?”

“你哄哄我,我就不生气了。”

-

林宋羡从有记忆以来就没有受到过一丝属于他的关爱,孤孤单单长到十岁,才让老爷子接了过去,过了几年真正被人像孩子对待的生活。

老人以前当过大学教授,个性中庸,总是在傍晚时带他出去散步,爷孙两绕着小区外公园溜达一圈再走回来,每次在路上总会拉着他聊各种话题,那时孤僻寡言的林宋羡在如此日复一日中渐渐对他卸下心防,两人一点点熟悉起来,他偶尔还会主动冒出几句问题。

这样过了大半年,林宋羡慢慢有了孩子的样子,会主动亲近他,在某些时刻也会露出小孩的模样,同他撒着娇。

是那次两人路过商场边一个游乐园的地方,里面有许多新奇有趣的玩乐设施,旋转木马碰碰车摇摇杯...他就直直站在那不肯动了,老人去拉他,男孩仰起了脸,眼巴巴看着他。

“爷爷,我能去玩一下吗?”

老爷子难得见他这幅样子,故意逗他。

“那你撒个娇,我就带你去。”

小男生面露为难,好一会,才迟疑出声:“我不会。”

“你去看看别的小孩是什么样子的,学了回来告诉我。”老爷子轻轻推了他一把,男生许久才不甘不愿动了,苦着张脸,拖着沉重脚步过去。

前面刚好有个小女孩在缠着她妈妈买玩具,张着手要亲要抱的,嗓音甜腻,像是被蜜罐子泡着长大的。

林宋羡看了一会,回来了,在老爷子面前站定好长功夫,才伸出手,轻轻抱住了他的手臂。

“爷爷,求求你带我进去玩一会吧。”

那一刻,老人觉得自己心都化了。

这是他们林家独一无二的小孙子,含着金钥匙长大,生来便让人望尘莫及,哪怕要摘天上的星子都不为过。

身边同样家世的小孩哪个不是肆意骄傲,底气十足的。

不该如此,不应如此。

林老原本早已退居,把手中的事情都交给了林培深打理,在家安心的莳花弄草。

为了林宋羡,他重新出山,带着他把这个社交圈里的浮华名利通通感受了一遍。

然后在所有人开始关注到这个林宋两家唯一的继承人时,又毫不犹豫的,领着林宋羡去周游各国去了。

那几年林宋羡几乎把所有国家有名的景色看了个遍。

他们曾在黄金城见过世界上最美的日出,在富士山下看过樱花,在瑞士从高高雪地滑落而下。科技感十足的城市,无人大峡谷,瀑布,海岸,原始森林...

林宋羡见到各种各样此生都未曾见过的场景。

和辽阔壮美的大自然相比,生活中所有的阴霾都像是微小尘埃,不值一提。

后来,两人回国,他乖乖上学,报了许多兴趣班,每天时间充裕忙碌。

晚上到家和老人一起下棋看书做木工,周末在他半哄半骗让他出去当义工时,罕见不情愿,想要同他撒娇耍赖蒙混过去。

老爷子有时会顺着他,有时不管用,林宋羡生气了,又会做一道他爱吃的香芋排骨,哄他开心。

再后来,老人年纪大了,他的身体每况愈下,医生说,前两年的操劳造成了一定损耗,旅途奔波,总是受累的,这加快了他的进程。

早已被驱赶下去的阴霾重新弥漫了上来,空气中的消毒药水,雪白墙壁,那两张熟悉陌生的脸,望向他的眼神藏着掩不住的责怪。

似乎如果没有他的出现,这一切都不会发生,老人也不会这样躺在病床上,生命逐渐消耗,走向终结。

很久没有感受过的黑暗,再度淹没了他。

“爷爷只希望你这辈子平平安安。”

“我想让你好好活着。”

“傻孩子,我在呢。”

“我们是同生共死的好伙伴。”

“羡羡,你最喜欢的芋头排骨。”

“我给你带了饭。”

——“你哄哄我,我就不生气了。”

林宋羡很贫穷,他的生命里从头到尾仅仅只出现了那一点温暖,所以,在另一束光亮起时,他不可自制的,如同飞蛾扑火般渴望的想要去抱紧它。

-

早晨的课间有点安静,不少人跑出去买早餐,教室坐了稀稀松松几个人,各自埋头学习。

宋莺听完林宋羡的话,陷入沉思,片刻后,学着他昨天的样子,伸手轻轻摸了摸他脑袋。

“哄你。”

“...你可以再敷衍一点。”

“别生气了,我下次给你做你喜欢的芋头排骨。”她再度摸摸他的头,神情端重又认真,尾音有点软,像是在和他打着商量,“好不好啊?”

两人对视。

许久,林宋羡眼神飘开,耳根有点红。

“嗯...”

春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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